青海 (略)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条 企业名称
青海 (略)
招标编号:CG0049FW*
企业从业人数:1000人
第二条 企业地址
青海省海 (略) 昆仑经 (略)
第三条 保障内容
(一)从业人员保障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略) 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第三者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 (略) 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救援费用保障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人员损害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援费用,包括政府部门或有关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参与救援而产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救援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调查勘验费用保障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勘验费用,包括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勘验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五)法律费用保障
发生可能引起本保险合同项下赔偿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法律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 赔偿限额
1、累计赔偿限额:*元
2、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元
3、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元
4、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元
5、每次事故第三者每人赔偿限额:*元
6、每次事故第三方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元
7、每次事故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元
8、每次事故及累计法律费用责任限额:*元
9、每次事故及累计救援费用责任限额:*元
10、每次事故及累计调查勘验费用责任限额:*元
第五条 免赔额
1、本保险对除第三者个人随身携带随身物品损失之外的第三者的其他财产损失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1000元。
2、本保险对每人医疗免赔200元或10%以高者为准。
3、其他无免赔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误工费用:误工费用每人每天100元,每次事故赔付天数365天。
2、伤残认定标准:青海省内所有具备伤残鉴 (略) 和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均认可。
3、伤残评定标准:采用伤残级别依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2014)确定,伤残等级与保险金给付比例如下:
伤残等级 | 保险金给付比例 |
1级伤残 | 100% |
2级伤残 | 90% |
3级伤残 | 80% |
4级伤残 | 70% |
5级伤残 | 60% |
6级伤残 | 50% |
7级伤残 | 40% |
8级伤残 | 30% |
9级伤残 | 20% |
10级伤残 | 10% |
4、理赔资料不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第七条 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1.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技术得分:40分 响应报价:60分 | ||
2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有效的响应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 | ||
2.2 | 响应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 ||
3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1 | 技术得分 (40分) | 供应商实力(5分) | 同类业绩证明(3分) | 提供类似同类项目,以保险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保单为证明,每提供1个2019年之后同业绩得3分,最高得3分 |
机构设置 (1分) | 供应商在服务地设立当地机构5年以上(含5年)得1分,3年以下(含3年)得0.5分。(以当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 |||
服务方案(35分) | 承保服务方案(1分) | 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方案详细完善,层次清晰针对性强,熟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程度高,能充分满足采购人需求最好1分;一般0.5分; | ||
保险保障 (15分) | 保险方案及保险条款设定的保障内容,完全满足采购人提出保障内容,得15分;从业人员7项保障中,任意少一条,15分全部扣除。 一、保障内容 (一)从业人员保障(6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略) 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第三者保障(3分)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 (略) 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救援费用保障(2分)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人员损害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援费用,包括政府部门或有关社会团体等第三方参与救援而产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直接救援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四)调查勘验费用保障(2分)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调查勘验费用,包括政府为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勘查(勘探)、评估(评价),并出具具备相应效力的报告所发生的勘验费用,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五)法律费用保障(2分) 发生可能引起本保险合同项下赔偿的情形时,被保险人被提起诉讼或仲裁,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取证费、案件受理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相关法律费用,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 |||
理赔服务方案(7分) | 1、在出现安全事故确认报案后,供应商在响应时间、理赔范围、理赔流程、案件办结时限等各个 (略) 理方案,以及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满足采购人要求。 2、报案、查勘、定损的整个实施过程的设置是否合理、简便、周到、快捷、完备等。 3、理赔绿色通道,特殊紧急情况可实现小额赔付大额预付机制,小额赔付案件可实 (略) 理,大额案件可实现提前预付机制。 最好7分;一般4分;较差1分。 | |||
特别约定要求(7分) | 事故发生后,由于重建手术或疤痕修复而产生的合理、必要的美容费用,按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进行赔付。 | |||
服务承诺 (6分) |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服务承诺完整且有明确的承诺内容,有操作性,且具有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惩罚措施等,最好6分;一般3分;较差1分。 | |||
3.2 | 响应报价 评分标准 (60分) | 响应报价 | 有效地响应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得60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得分: 投保费用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60。 |
第八条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保险经纪服务单位,协助我公司设计保险方案、与供应商谈判、方案审核、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保险合同的起草、协助索赔等工作。
第九条 其他事项
请各供应商按照我单位要求限额报价,并附保险条款、保险方案、保险费率计算方式。
注:免赔条件、增值服务等以附件说明。
第十条 其他事宜: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12时起到2024年11月8日17时止(同文件下载时间、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
2.在 (略) (简称“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5时止(同开标时间)。
4.开标地点:青海 (略) 。
5.逾期 (略) 站的投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青海 (略)
招标单位地址:青海省海 (略) 昆仑经 (略)
招标单位联系人:韩龙
招标单位电话:*
第十二条 相关说明
1.客户报名: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在线报名】。
2.文件下载: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3.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4.委托江泰 (略) 青海分公司为保险经纪服务单位,协助我公司设计保险方案、与供应商谈判、方案审核、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保险合同的起草、协助索赔、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