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代建中心:
送来《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北京路街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代建函〔2023〕2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提升二期(2021-2022)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改联办〔2021〕1号)的工作部署,需启动北京路街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并由你单位负责推进项目立项工作。北京路街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于2021年4月19日经我局批复同意立项。后因客观因素影响,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延缓,原立项批复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1〕5号)已失效。现经研究,仍需重新启动项目建设,你单位已重新编制并组织《北京路街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北京路街区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教育路、大南路、文明路、北京路、泰康路、文德路、禺山路、惠福东、玉带濠等路段。主要建设内容为5处路段的绿化景观及口袋公园改造,包括绿化植物(新种)1475平方米、垂直绿化930平方米、绿化组景200平方米、钢构景墙、砖构景墙、城市家具座椅、钢构花箱若干及标识系统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99.4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36.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33万元,预备费44.40万元。 (略) 财政资金,下达至区统筹使用。
四、建设管理模式。 (略) 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管理。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此复
(略) 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