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余江工业园区虎山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 (略) 排入虎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塔河,最终汇入信江。 2、废气污染防治。该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装卸废气和投料废气。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加强通风换气措施,投料过程洒水降尘,加强物料装卸过程管理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固体固废污染防治。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空桶、机修废水等危险废物,压滤渣、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空桶、机修废水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压滤渣、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压滤渣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定期委托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来生产设备(球磨机、水泵、压滤机、水力摇床)产生的噪声,经过选用高效低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1m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排污口规范化。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排气筒和烟囱必须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6、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