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3.*吨精细碳酸钙石粉及*吨改性碳酸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8月5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产3.*吨精细碳酸钙石粉及*吨改性碳酸钙技术改造项目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云岭分园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厂区占地面积不变,产品产能不变,增加洗矿机1台(套),摇摆分级机5台, (略) 全部硬化及绿化、配套环保除尘设备、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工程,建成后可年产3.*吨精细碳酸钙石粉、*吨改性碳酸钙。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料、投料、破碎、磨粉和分级、混合改性、成品筒仓呼吸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料仓库的卸料粉尘和投料粉尘通过喷淋抑尘后无组织排放;5台破碎机中其中1台破碎机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另外4台破碎机的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磨粉和分级粉尘经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混合改性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DA003排气筒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入DA003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采取厂房封闭,洒水抑尘,堆场地面硬化等措施。确保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本次技改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洗矿废水经泥水分离罐处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生产车间封闭,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洗矿废水经厂区泥水分离罐与沉淀池处理后会产生污泥,经过压滤机压滤后,暂存于污泥储存区,交由开发区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312-*-07-02-*)。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