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络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1月29日10时至2025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起拍价为#元,保证金为#元,增价幅度为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必须在竞买开始 (略) 提交合法有效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同委托代理 (略) 办理委托手续, (略) 确认后方可进行委托。竞买成交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8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372-#王法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若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 (略) 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2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 (略) (略) (略) 予以公示。本拍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本次司法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垫缴,垫 (略) 申请退还。买 (略) 退还已垫缴税费的,需提供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人名称为原产权人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的过户 (略) 申请退还已垫缴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垫缴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发还该拍卖款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十一、注意事项,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 (略) 理。 十二、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6日16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安 (略) 支行,账号:#64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关于缴纳拍卖标的物保证金,竞买人可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略) 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
十四、法院负有交付财产的职责,但依法不能移交的除外。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执行程序终结前,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非因竞买人原因导致拍卖撤销的,竞买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余款全额返还,但保证金及余款支付后直至返还期间,不计利息、违约金等相应损失,仅返还竞买人已缴纳款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372-#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