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 (略) 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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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CQGQS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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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公 (略) 增资扩股 |
转让方名称 | (略) 公 (略) |
(略) 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 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重要信息披露 | null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 年以上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投资方须以自有资金增资,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等资金投资。 3、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被列为失信人记录, (略) 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4、意向投资方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房地产开发国家 * 级资质,近 * 年来连续被中房协认定为AAA级信用等级企业(以相关资质和等级证书为准)。 5、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截至 * 日,近 * 年内累计开发项目不少于 * 个(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规划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 万平方米( (略) 门审批的规划方案指标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同意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仍承继增资前的业务,开展系列项目的开发运营。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 * 次性支付增资价款,增资价款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于增资协议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汇入山 (略) 指定交易账户。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同意并遵守《增资扩股方案》 (略) 内容,该方案置于山 (略) 备查。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能够对增资企业现有业务提供有力的资源输出与协调支持。 5、 (略) 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略) 期间有权 (略) 对 (略) 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 (略) 尽职调查,完全 (略) 涉审计报告、资产评 (略) 披露内容, (略) 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 (略) 承担受 (略) 带来的 * 切风险和后果。非因增资企业及原 (略) 引发的风险因素, (略) 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nu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