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备组:
你组报送的《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登记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所报资料真实有效。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准予登记注册,批准该组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联谊会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觉接受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业务 (略) 民政局的监督管理,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有关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往来与合作,提高人员素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促进遂宁经济社会发展。
此复。
(略) 民政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