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30日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略) ,网址: 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手续,拍品交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拆迁、搬运、场地清理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 (略) 所有的一批存货,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
其中,存货主要包括一楼:半成品、原材料及成品;二楼、三楼:面板、柱子、手柄及衬板;三楼:外箱及内盒;三楼:底壳及互锁器,螺丝包及配件;三楼及一楼:窗外油漆,智能锁及普通锁锁体配件;二楼:成品、拉手及锁体,具体数量详见评估明细表。现场大部分半成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堆放杂乱,各种规格和不同型号的货物混放在一起,以现场实际存放数量为准。目前本次拍卖标的物存放于武 (略) (略) 1号厂房内(标的情况摘录自《附件二:兰开资评报[2024]72 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因场地及评估方法的限制,拍卖标的物清点存在误差,各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认真清点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拍。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启用时间、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负责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管理人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详情请参考《附件一:存货类清查评估明细表》《附件二:兰开资评报[2024]72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现场实际存放数量为准。
3.拍卖标的物提取方式为自行提取,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标的物的装卸、运输,超出15日期限须自行与不动产所有人协商。拆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围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如造成损坏,须依法进行赔偿。拆卸、搬运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地实物现状为准,现场不作清点。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评估价:2,454,358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2月2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楼女士,联系方式:*)。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标的一般会在开始竞价前两天统一看样,有意者请提前电话联系,短信预约(编辑 姓名+拍卖标的名称+看样 发送至管理人(楼女士*),由管理人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请各竞买人提前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略) 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2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各项费用、拍卖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缴纳义务人依法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管理人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买受人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逾期未提交发票的视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管理人申请延长,管理人准许后方可延长退款期限)。
3.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拆迁、搬运费用、场地清理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法律未予以明确规定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因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拍卖成交后,债务人和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开具发票。竞买人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
6. (略) 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01月08日24时前(拍卖成交后7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如买受人在竞拍成交后10日内不支付余款、 (略) 的软件服务费致使保证金无法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违约,管理人则可立即重新启动拍卖程序。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均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同时,可根据如下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略) 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 (略) (略)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略) 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 (略) 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 (略) 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略) 兰江 (略) 508号B座8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买受人需在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交付。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完毕后,即视为履行完毕所有出卖人义务。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或成交价款之日,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由买受人享有,并视为管理人已将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移交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
3.标的物存放地点:武 (略) (略) 1号厂房内;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标的物的装卸、运输,搬迁后的厂房状态需符合管理 (略) (略) 的要求。超出15日期限须自行与不动产所有人协商。
4.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即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日)至搬运完毕全部拍卖标的物期间,竞得者须自行负责看管标的物,亦须确保在同一场地内不属于拍卖标的物范围内的其它财产的安全,不得盗窃、损坏拍卖标的物以外的其它财产,否则由竞得者承担全部责任。
5、拆卸、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围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如造成损坏,竞得者须依法进行赔偿。竞得者须负责清理场地垃圾,并承担垃圾清运费。拆卸、搬运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故或消防安全等一切事故的,均由竞得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实地实物现状为准,现场不作清点。
十一、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由管理人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及数量进行交付,拍卖标的实际状况及质量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态等予以确认,拍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态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三)标的物交货地点为标的物存放地,买受人负责在交货地点对标的物进行装运,自行确定装运方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拆解、吊装、运输、过磅等)及全部安全责任等相关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标的物在装运前需进行拆解的,买受人自行负 (略) 理并承担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买受人在拆除、搬运过程中不得 (略) 内房屋、道路及其他设施设备,如在拆除、搬运过程 (略) 内房屋、道路及其他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买受人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四)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安全、质量等负责,不提供退换货、维修等服务。无论买受人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八)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楼女士*,方女士0579-*
法院监督电话:057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破栗子团队您身边 (略) 置专家,诚信接受管理人、企业以及个人委托,助力司法拍卖、破产拍卖、商业资产拍卖等各类委托拍卖。凡是有资产资源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住宅、公寓、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等)、机动车、机器设备、存货原材料、股权、债权、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我司提供专业高效的辅助拍卖服务、多平台高流量的资产推介服务、精准的投资人招募撮合服务, (略) 络和线下拍卖,实现资产快速变现,欢迎合作!欢迎联系 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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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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