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2023年A108号
二、合同名称: (略)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CQS23C#)
三、项目编号: CQS23C#
四、项目名称: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中诊断行动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 (略) (略) (略) 12号
联系方式: 023-#
供应商(#方)1: 重庆信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8号
联系方式: 023-#
供应商(#方)1: (略) 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9号帝豪丽都3层
联系方式: 0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要求,深入 (略)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为进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及痛难堵点,引导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步伐,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中诊断行动。
(三)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 (略) 3486家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形成诊断评估报告,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覆盖。企业层面实现“一企业一报告一建议”;区县层 (略) 县重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基本情况报告,实现“一区县一报告”,为工业和信息化 (略) 试点项目打好基础;市级层面形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和数字化发展指数报告。
服务要求:#方应具备咨询规划能力,并具备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等智能制造和 (略) 领域的解决方案实施能力,能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转型诊断综合服务、行业诊断评估服务。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协调、现场调研、总结报告编制、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应负责组建专家团队,以区、县为单位,对区、县内所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一对一专业服务。并在采购人的组织下,以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工作方法,对企业进行驻点剖析,出具企业个性化诊断评估报告,按照“小快轻准”的标准,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数字化发展建议。
1.确定评估企业
本次诊断 (略) 内专精特新企业,总计调研企业数量3486家, (略) 、全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全覆盖。
2.开展诊断评估
#方组织召开1次启动培训会,推动诊断评估行动整体科学、有序、有效。
#方组织专家入企开展诊断评估,深入实地现场评估数字化实施效果,通过评估企业生产、管理数字化发展现状、掌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过程中存在的“痛难堵点”,深刻剖析影响改造成效的具体原因,针对每一户目标企业制定数字化改造建议,出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
3.成效总结
结合调研诊断的整体情况, (略) 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总结、场景需求等,并编制形成《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和《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指数报告》。
4.诊断要求
#方进驻每家企业的专家团队应不少于3人,每家企业专家调研诊断时间不少于1天半,每个专家同一诊断时间内不得重复开展多个企业的诊断评估,所配备的团队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需要,不得因为职责和时间交叉影响项目的完成进度。
5.诊断机构需针对每家企业形成个性化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评估流程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调查企业基本情况。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质询、访谈沟通等方式,真实、准确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规模、所属领域、职工人数、技术创新、上下游产业链现状等情况。
(2)评估企业数字化水平。根据企业发展现状,调研工厂规划、设备与自动化、信息化软件、网络设施、质量管理等方面现状, (略) 中小企业数 (略) ,评估企业数字化水平。
(3)企业发展痛点分析。根据企业调研过程中经营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运维售后等过程存在的个性化问题进行剖析,针对具体场景应用,提出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和有较快改进成效的场景,提出“轻量化”“快见效”的改进的建议。
(4)提出设备和软件供应商建议方案。根据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和企业目前的信息化投资计划,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
6.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方中标后需负责组建不少于60个的诊断专家团队,并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每个诊断专家团队应具备项目专家不少于2人,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具体配置如下:
1.项目专家应为具备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或 (略) 等领域3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应具备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或 (略) 等领域1年以上工作经验。
2. (略) 诊断评估专家团队可以外聘,外聘专家需与#方(或分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保证在评估工作投入连续、充足的诊断时间。
3.项目专家不得兼任工作人员。
注: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须为#方(或分包单位)在职员工或为#方劳务派遣人员,#方(或分包单位)已为其购买了社保证明(或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1.中标人为企业提供诊断服务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基本工作保障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2.#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述对本次诊断评估任务的理解和方案,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需明确表述对所服务行业的理解、行业痛点把握及具备的比较优势等内容。
3.诊断机构需与诊断的每家企业签订保密协议,对企业各类文档、资料、数据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被服务企业书面许可,不得存留、不得对外泄露。
4. (略) 县企业的诊断结束后,需形成所参与诊断评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
5.报告反馈采购人、 (略) 县(自治县)经信主管部门和企业。
6.若#方出具各项资 (略) 的, (略) 对其持股比例为50%及以上的证 (略) 同意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加盖#方公章。
7.#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项目理解、组织实施方案、诊断报告提纲、应急预案。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后补充协议调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服务地点:#方指定或 (略) 内地点
七、验收(或终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 张可、闵志慧、李红霞
九、验收(或终止)意见:1.本项目完成了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的相关工作内容。2.本项目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集中诊断行动,完成了3004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形成了3004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40份《区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1份《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和1份《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指数报告》,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情况和数字化转型痛难堵点, (略)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具有指导示范作用。3.专家组建议:(1)报告中应体现行业企业差异以及数字化进程的阶段差异;(2)报告中应体现数据质量对整体结论的影响;(3)完善相关支撑材料。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略) (略)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