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全椒县襄河镇城东社区启航社会工作中心登记的批复
全椒县襄河镇城东社区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关于成立全椒县襄河镇城东社区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全椒县襄河镇城东社区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登记。
望你单位成立登记后,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推动我县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你单位要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2024年1月19日
抄:全椒县襄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