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ZB-2024-021
二、项目名称: (略) 花山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价款结算审核
三、成交信息:
(略) 花山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价款结算审核: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803、804、808号
成交折扣率:3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略) 花山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价款结算审核服务 |
服务范围: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本项 (略) 花山区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工程(一期)(EPC总承包)价款结算审核。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包含内容如下:本项目改造涉及微山花园(一期、二期);金安佳苑;碧桂嘉苑;金桥雅苑;桥山嘉苑;丰收佳苑;花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红旗桥消防救援站。主要改造内容:道路修复、铺设 (略) 、墙体修缮、 (略) 疏浚与敷设、路灯改造、新建停车位、新建新能源充电桩、新建非机动车充电桩15处、新建维修分类垃圾房10处,新建智能安防监控、绿化升级等。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咨询工作。 |
服务标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刘彤、王恩霞、王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瀚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瀚博 (略) ( (略) 花山区金色新天地3号楼1008室),联系电话:骆工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花山区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 ? 址: (略) 花山区科技大厦7楼
联系人及电话:张开朗 055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瀚博 (略)
地 址: (略) 花山区金色新天地3号楼1008室
联系人及电话:骆继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