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繁昌区荻港镇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2.标段名称:繁昌区荻港镇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公告中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修改为:建设规模:对荻 (略) 、 (略) 改建污水管 1960 米,管径 d500; (略) (略) 域新建污水管 440 米,管径 d500; (略) 污水管道 (略) ,管径d500; (略) 、创业大道改建污水管 805 米,管径 d500,改建雨水管825 米,管径 d300~d1000; (略) 、劲 (略) 、凤凰 (略) 、 (略) 、曹洼村、循环园公租房、 (略) 、 (略) 、胜圩大塘、 (略) (略) 背街背巷(荻港小学、荻港宾馆、院步行街等)区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共新建排水管道管长约 26 千米、新建化粪池1座、更换污水提升泵两台;镇区现状排水主管道清淤疏浚,破损管道修复约700米, (略) 提 (略) 污水COD浓度达标。
3.2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修改为: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起上推 5 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承揽一个单份合同金额 #元(含)以上 EPC (略) 改造提升项目。
3.3 招标公告中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5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2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承担运营职责的单位且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本项目须由联合 (略) 上获取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放到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 (略) 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若投标人因联合体协议中专业工作分工不明确导致与相应资质要求不匹配的情形,将否决其投标。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至少承担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职责。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略) (略) 荻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荻 (略) 302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德来
电话:055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址: (略) 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51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马素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