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1日,铁岭县 (略) 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 (略) 铁岭县凡河镇英守屯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机加车间、锻造车间、焊接车间及抛光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办公室等,设计年产8600套屏蔽罩和10吨高压触头。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情况
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加热炉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
2、废水治理情况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治理情况
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锻造车间、抛光车间、焊接车间、机加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墙体双面抹灰,并置吸、隔声材料。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边角余料、焊渣及时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桶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占地面积21m2,防渗漏、防雨、防盗,设置标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铁岭 (略) 焚烧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液氧及液态*烷气属危险品,其贮运、储存及操作使用等均应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并对贮(储)运设施等按消防、安全部门要求定期检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在液氧及液态*烷气储气瓶区域及其排放口周边一定范围内按消防及安全部门要求设隔离区。在储气瓶区域和使用车间墙壁粘贴液氧及液态*烷气化学危险品的性质及事故救援措施和疏散方案图示,同时向附近企业和居民作好明示。
三、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厂界噪声以及最近敏感点声环境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四、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五、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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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 (略)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