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瑞兴于钨矿独立工矿区兴国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上公开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地块权属人通过招投标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江西城豪 (略) (报告编制单位) (略) 瑞兴于钨矿独立工矿区兴国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地块土壤环境开展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调查原则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调查报告为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标准规范可以结束时的调查报告。
二、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瑞兴于钨矿独立工矿区兴国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基本信息: (略) 瑞兴于钨矿独立工矿区兴国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地块位于 (略) 兴国县兴江乡陈也村,东至429县道、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河流,地块中心点坐标为E 115°48′29.22″,N 26°29′59.81″,地块总面积3143.64m2。本地块历史上为画眉坳钨矿职工宿舍区,2019年开始拆除地块内宿舍。块现状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和草地,只用于画眉坳钨矿职工宿舍,未曾作为采矿用途使用,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
三、调查结论
江西城豪 (略) 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4年9月20日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为未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
单位:江西城豪 (略)
通讯地址: (略) 吉州区吉州大道滨江三期17幢2-201号
联系电话:152 9776 3737
江西城豪 (略)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