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双氧水工艺安全系统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告单位: (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双氧水工艺安全系统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技改项目位于 (略) 现有化工厂区内。技改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91.33m2,总建筑面积7049.105m2,新增建筑面积57.24m2, (略) 现有双氧水装置用地,不新增占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目前过氧化氢装置运行稳定,可达到设计产能负荷,各项工艺参数正常,装置运行稳定。但装置建设时间较早,自动化过程控制及安全仪表系统的装备水平及管理水平上还存在着不足,亟需改进;同时氢化、氧化、萃取等主要设备生产效率较低,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 (略) 现有1套*吨/年的过氧化氢装置中的氢化、氧化、萃取等生产效率较低的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二、项目建设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技改项目产品及生产工艺不在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已通过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89-02-*),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污染物的治理及排放
1、废气
项目废气的产生环节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部分。
(1)有组织排放的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氢化废气、氢化液槽驰放气、循环工作液槽废气、氧化废气、氧化液槽驰放气、芳烃储罐和工作液罐呼吸废气、双氧水危废库废气、配制工序废气、双氧水污水预处理站废气、精馏工序废气、真空脱水工序废气、废活性炭再生废气、废白土再生废气、废催化剂再生废气和白土活性氧化铝上料废气。
①无组织吸附机组废气(循环工作液槽废气、芳烃储罐和工作液罐呼吸废气、双氧水危废库废气、配制工序废气、双氧水污水预处理站废气、精馏工序废气、真空脱水工序废气、氢化活性炭再生废气、废白土再生废气、废催化剂再生废气)
上述工序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苯、*苯、二*苯、三*苯、*苯,经过一级普通水冷+二级7℃深冷,冷凝出芳烃,不凝气再经过活性炭吸脱附,循环水冷凝回收芳烃,最后不凝气再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45m排气筒(DA037)排放。
②氧化尾气(氧化废气、氧化液槽驰放气、氧化活性炭再生废气)
氧化废气及氧化液槽驰放气经各自的一级7℃水冷凝后,氧化液槽驰放气不凝气通过漩涡气泵将不凝气引至膨胀制冷机组进行冷凝,然后和氧化尾气不凝气进入一套膨胀制冷机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根高43米内径0.7m排气筒(DA039)排放;氧化活性炭再生废气通过循环水冷凝,冷凝出芳烃,最后不凝气通过1根高43米内径0.7m排气筒(DA039)排放。
③氢化液、尾氢废气(氢化废气、氢化液槽驰放气)
氢化废气经一级7℃水冷凝,氢化液槽驰放气经一级7℃水冷凝,然后均通过活性炭吸脱附处理,上述废气再通过1根高35米内径0.25m排气筒(DA040)排放。
无组织吸附机组排气筒、氧化尾气排气筒和氢化尾气排气筒排放的苯、*苯、二*苯、*苯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6标准要求(苯:4mg/m3;*苯:15mg/m3;二*苯:20mg/m3;*苯:100mg/m3);三*苯、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第Ⅱ时段标准(三*苯参照非*烷总烃:60mg/m3、3kg/h;非*烷总烃:60mg/m3、3kg/h)。
④白土床活性氧化铝上料废气
活性氧化铝为球状颗粒,平均每一个半月更换一次,一年更换时间为150h,更换上料时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活性氧化铝上料时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内径0.45m排气筒(DA057)排放。
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管道、容器、阀门等存在挥发废气,根据估算结果可知,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VOCs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厂区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污水排水、生产废水排水及雨水排水三个系统。
(1)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排水系统主要接纳现有工程的生活污水,收集送至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
(2)生产废水排水
生产废水排水主要包括工作液洗涤废水、废芳烃洗涤废水、氧化工序废水、靶触媒再生废水、萃余液分离废水、工作液再生废水、抽真空废水、氧化冷凝液分离废水、白土床再生废水及氧化尾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生废水、废气处理液封废水,收集送至厂区现有废水预处理站。
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混合,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雨水经过雨水系统收集后直接排放。厂区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德州 (略) 处理。
循环冷却水站排污水和软水制备产生的硬水,采用“软化反应+斜管沉淀+GM过滤”工艺,初期处理规模300t/h,然后再进入“反渗透”装置。反渗透产水进入回用水箱回用于生产;浓水排入浓水箱,回用于回用于PVC*炔发生器补水用水。
公司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出水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标准、《烧碱、聚氯*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以及德州 (略) 接管标准后,排入德州 (略) 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岔河。
3、噪声
项目新增噪声源为循环氢化液泵、计量泵、闪蒸凝水泵等各类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氢化工序、后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活性氧化铝,外售资源综合利用;污水预处理站污泥委托宁津 (略) 处理;
危险固废:氢化工序产生的废催化剂、氢化工序、氧化工序产生的废活性炭、氢化液过滤产生的氢化过滤杂质,均厂内现有危废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工程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数据,项目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因此,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控制渗漏环节,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以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建设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根据噪声预测,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
项目一般固废均通过回收或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处的单位处置。各种固废均做到及时清理,危废暂存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液体储罐泄漏导致中毒、地下水、土壤污染,储罐或生产设施火灾、爆炸,液体输送管线泄漏导致地下水、土壤污染。为了避免或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采取周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处理程序及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监测。
五、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符合天衢工业园总体规划,选址合理。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宋工
地址: (略) 德城区 (略) 厂区内
电话:*
E-mail:*@*63.com
七、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
邮编:*
地址:德州经济技术开 (略) (略) 北
电子邮箱:*@*26.com
八、报告书索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略) 双氧水工艺安全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略) 办公室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向建设单位反馈。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