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县那琴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上思县那琴乡排柳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琴政报〔2024〕44号)及《上思县那琴乡排柳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农村群众人居环境,同意上思县那琴乡排柳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三、建设地址:上思县那琴乡排柳村排子屯。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略)元, (略) 本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筑资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排柳村排子屯便民活动广场硬化约700平方米、 (略) 面硬化约100米、并建设清廉乡村宣传角。
六、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领域提级论证类项目,请据此批复开展提级论证工作,在提级论证工作未完成前禁止开工建设。
(上思县发 (略) 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略);上思县纪委监委驻 (略) 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0-(略)。收信地址:上思 (略) 602室上思县纪委监委驻 (略) 纪检监察组,邮编:(略)。)
上思县发 (略)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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