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65号)、《诏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诏安县2023年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诏政农〔2024〕19号)和《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略) 果园套种粮食作物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略) 退果、退茶、退林(草)、退塘等还粮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略) 水稻工厂化育秧点项目建设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农综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度农膜回收示范点的主体实施的项目建设工作验收和2 (略) 级水稻工厂化育秧点实施主体的项目建设给予公示。具体如下:
一、2023年度农膜回收示范点项目建设
2024年8月13日,诏安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对2023年度农膜回收示范点各实施项目进行验收,并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要求,达到预期效果。
1.诏安县风钦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诏安县梅岭镇下傅村,购买遮阳棚、场地水泥硬化等建设内容,总投资为4.*元,申请补助资金*元。
2.诏安县华强果蔬专业合作社。位于诏安县四都镇西峤村,购买遮阳棚、场地砂石整平等建设内容,总投资为3.*元,申请补助资金*元。
3.诏安县红坑蔬菜专业合作社。位于诏安县桥东镇村东村,场地水泥硬化、建设移动板房80平方米等建设内容,总投资为3.*元,申请补助资金*元。
二、2 (略) 级水稻工厂化育秧点项目建设
1.实施主体:诏安县吴爱容家庭农场;
2.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村西村;
3.建设内容:拟投资*元扩建水稻工厂化育秧点(二期)塑料阳光育秧大棚及购置设备等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蔡琦,联系电话:*
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