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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3-03-33 |
2、采购项目名称:20 (略) 珠江路提质及周边道路标牌标线工程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YMGZ[2023]022-ZC018-1 | | 河南昶维 (略) | (略) 中原区陇海西路卧龙花园17号楼东3单元4层东户 | 1,381,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20 (略) 珠江路提质及周边道路标牌标线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 50日历天 | 魏东东 | 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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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平(组长)、符亚军(采购人代表)、周桂花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方参照按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收费金额:15,8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义马党政网》、《 (略) 财政局》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信息名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8-*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地址: (略) 人民路西段 |
联系人:史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略) |
地址: (略) 金水区平安大道197号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