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2-G1-*-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桂柳路生活垃圾转运站改扩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1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2%。 | 履约保证金金额:2%。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由中标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单位。 注: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至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之日止)的,不予签订合同。 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
2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九条 付款方式 | 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方向*方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方在收到合格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 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方向*方提供《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及《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报告》(详见附件),*方在收到合格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采购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将按银行同期利率计取利息。 |
3 | 第二章四、商务条款“付款条件”、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九条 付款方式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略) 财政用款计划审批结果,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中标人将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采购人提供培训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略) 财政用款计划审批结果,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5%,剩余合同金额的5%在验收合格一年后, (略) 财政用款计划审批结果,6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付清(无息)。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略) 财政用款计划审批结果,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中标人将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运转正常,并为采购人提供培训结束,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略) 财政用款计划审批结果,30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 |
4 | 信用查询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5 | 第二章 三、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技术参数及其功能 | △1.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250,排放标准:国Ⅵ | △1.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KW)≥250 ▲2.排放标准:国Ⅵ 由于篇幅受限,序号相应按顺序变更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1日 09:30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9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9日 09:30 |
更正日期:2023年0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相应变更。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1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略) 潭中东路21号
联系方式:0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桂中大道100号汇景天城8栋2楼208
联系方式: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珈希
电 话: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