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24-*(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南湖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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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恒管桩二期项目(第一期) | 钟大柴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 荆 (略) | (略) (略) | 主要建设内容有:1、主体工程:管桩生产区(布置一条管桩生产线,包括混凝土搅拌站工段、钢筋骨架、管桩生产工段)、砂石骨料区、预制构件加工区、机修车间、成品堆场。 辅助工程:办公综合楼、综合楼、地面停车场、门房、发货室、物控室等依托现有工程。 3、公用工程:供电、给水、排水依托现有工程。供热由光大城乡再生能源(钟祥)有限公 (略) 蒸汽。 4、储运工程。 5、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固废治理、厂区绿化等。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米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为*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施工场地的粉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粉状材料做到文明装卸、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 运营期应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应加强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输送等环节的管理,物料输送应采取密闭输送,对砂石堆场采取顶部棚化、三面封闭、遮盖措施,并加装喷淋装置。混凝土搅拌站工段设置2个水泥仓筒、1个粉煤灰仓筒、1个矿粉仓筒,散装水泥、粉煤灰、矿粉由专用罐车运输进场,通过罐车自带管道负压输送系统送入料仓。每个粉料料仓顶端配套设置滤筒式仓顶除尘器,呼吸废气分别经4个料仓20m高排气口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外排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外排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切割、焊接工位应设置烟尘净化设施,并加强车间换气通风,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国家标准已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执行,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暂未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建设项目需执行相应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2、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 (略) ,厂区进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清水池)收集并沉淀后回用;项目混凝土搅拌机清洗、运输料斗清洗、作业区地面冲洗废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均汇入沉淀池,上清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环境。管桩高压蒸汽养护冷凝水汇集于收集池,全部利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环境。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化粪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大柴湖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 (略) 排入大柴湖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相应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治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2 | 锂电池涂布机等机械设备零部件及钣金加工项目变更 | (略) 南湖协企联盟装备产业园 | 湖北 (略) | 湖北万绿 (略) | 主要建设内容有:(1)生产规模变更: 项目锂电池涂布机底座和车床外壳年生产规模不变, (略) 箱年生产规模由350套增加为1500套; (2)环保设施变更: 金属表面处理工艺由原来的“除油、除锈+水洗+皮膜后处理”调整为“除油、除锈+碱洗+皮膜后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表面处理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原喷塑粉尘经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外排,变更后合并至烘干固化废气排气筒15米高(2#)排气筒外排;下料粉尘经烟尘收集净化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5米高(1#)排气筒外排。 (3)部分原辅材料发生变更。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施工场地的粉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途遗洒,对于粉状材料做到文明装卸、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 营运期加强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处理,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下料工序采用激光切割的方式,下料切割粉尘经一套烟尘收集净化除尘设备处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喷塑工序应在喷塑车间内进行,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经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由玻璃纤维过滤装置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2#)排气筒外排。烘干固化工序应在烘干车间内进行,烘干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2#)排气筒外排。外排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变更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营运期除油除锈液、碱洗液、皮膜后处理液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国标化粪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 (略) 进入钟祥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相应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治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值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专业回收单位;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