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镇平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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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4年镇平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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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E*1001
二、变更内容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排版格式、联系方式有变更,以以下公告内容为准。
2、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以此为基础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3、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告正文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年镇平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已由中共镇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立项文号镇农领【2024】9号,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设备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镇平县衔接资金农业产业发展项目
2项目编号:E*1001
3.项目概况:柳泉铺镇后洼村、遮山镇钟起营村、彭营镇李和庄村、贾宋镇苇子坑村4个村新建建设加工车间约2400平方米;卢医镇郭岗村建设果蔬类气调保鲜库一座,占地面积300平方,库容900m3;晁陂镇半坡村建设基地面积约1000㎡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郭庄乡孙楼村新建暖棚5个,占地75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郭庄乡新建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占地1200平方米;遮山镇钟起营村新建食用菌种植大棚8座;张林镇公吉王村新建蔬菜薄膜大棚12个;贾宋镇苇子坑村农产品储存周转车间20米*40米共计800平方米;贾宋镇张楼村新建农产品加工一座,面积800平方米;卢医镇周堂村新建5个高温暖棚,每棚1200㎡,配套低温冷棚10个(长101m、宽8m)以及地埋喷灌设施;配 (略) 硬化长2000m, (略) 宽3.5m,厚18cm;晁陂镇张营村温室大棚8米70米,共6个,配套冷库;马庄乡马庄村新建蔬菜保鲜库1000m2及配套设施,占地约4亩;二龙乡老坟沟村现代化香菇温控四季出菇大棚2个,12米*30米,200米深井一眼,20吨无塔供水一座,2寸管道3000米;二龙乡老坟沟村新建现代化温控大棚2个,12米*30米、灌溉设备1套,含滴灌、地灌、水泵、2寸管道*米、骨架6000个,骨架钢丝*米;玉都街道北张庄新建钢构薄膜拱棚15个,每个占地2000平方米(20米*100米);彭营镇李庄村、宋营村新建暖棚3个;新建冷库1座200平米;新建170m深机井3眼, (略) 1.2公里;石佛寺镇仝家岭村污水处理系统;贾宋镇上辛营村农机仓库100平方米,地面硬化800平米;石佛寺镇韩冲村新建加工车间2座,地面硬化1200平方米;杨营镇魏营村新建温室大棚4个;石佛寺镇仝家岭村建设木屋云仓12套;贾宋镇上辛营村粮食烘干塔100吨及传送带两台、装卸设备(铲车)、农用拖拉机一部,配备旋耕机一台、翻转犁一套、免耕播种机一台、粉杆机一台、轮式190马力小麦收割机一台、农用打药飞机一台;石佛寺镇韩冲村购置玉米面加工设备1套,日处理玉米15吨;杨营镇魏营村购置木屋3座。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4个标段
第1标段-第20标段为施工标1-施工标20
第21标段为货物标21
第22标段为设备标22
第23标段为设备标23
第24标段为货物表24
5.招标范围
5.1.1 第1-20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1.2 第21-24标段:采购机械设备一批(采购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
第1-20标段:180日历天;
第21-24标段:接到招标人通知后90日历天内供货;
7、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第1-20标段: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21-第24标段:合格并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9.第1-20标段:质保期:1 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1标段-第20标段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3.2 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3.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3.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格式自拟)。
1.3.5 供应商提供无行贿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3.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查询截止时点为发布公告之后至开标时间前)。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1.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1.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 (略) 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第21标段-第24标段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 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2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3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县承诺书)
2.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2.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2.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 (略) 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
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需通过镇平县公共 (略) 系统首页(http://**)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若因为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
3.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 (略) 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4. (略) 场主体库注册及 CA 办理
本项目只接受镇平县 (略) 中 (略) 场主体库的企业业务,由于镇平县交易中心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已在旧版系统中注册的各交易主体应重新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后绑定原 CA 证书,新注册的各交易主体直接在新版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绑定 CA 证书(详 (略) 网站《关于启用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的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网站规定及时办理,未按镇平县交易中心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CA办理/延期及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
信安CA办理/延期:0371-*,*信安CA在线办理
北京CA办理/延期:*北京CA在线办理
华测CA办理/延期:400-620-2211,*华测CA在线办理
深圳CA办理/延期:*深圳CA在线办理
5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免交的交纳形式,具体交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 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 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 (略) 、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凡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在有效期内,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参与镇平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注:(1)招标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潜在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招标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该 (略) 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前往到达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 (略) 上不见面开标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
(4)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等。需要注意开 (略) 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
(5)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答疑,严重问题可拨打现场技术支持电话:*/*;
(6)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截止时间30分钟内),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 06 月26日上午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 (略) (河南省·镇平县)-网上开标大厅
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河南省·镇平县)》。
七、联系方式:
(略)
地址:镇平县平安大 (略) 交叉口向西 (略) 北(一馆三中心西大门)
企业诚信库注册电话:0377-*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77-*
招标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
联系人:刘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 (略) 镇平县 (略) 218号
联系人:刘江
联系方式:*
监督人: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37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