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巫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巫溪府函〔2023〕153号), (略) 管理局公开出让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30年特许经营权。中标受让方为项目建设运营主体,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弃土场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并获取项目收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 | ||
转让底价 | *元 | ||
特许经营权类型 | 建筑垃圾弃渣场 | 特许经营权证照号 | |
特许经营项目所在地 | 巫溪县胜利乡龙狮村,巫溪县凤凰镇双凤村、施家村等 | 特许经营权期限 | 30年 |
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 | 在特许经营期内承担弃土场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工作并获取项目收益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姚大巍 | 联系电话 | 02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申请。
三、本次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 (略) 公共 (略) (巫溪县)(http://**)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03室 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3年10月17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价资格。
六、本次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挂牌活动在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一)进行。本次竞价挂牌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价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出 (略) 公共 (略) (巫溪县)(http://**)发布挂牌公告,挂牌期间,接受竞价人的报价申请并根据报价决定是否更新挂牌价格,竞价人可多次报价,更新的挂牌价格将在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的LED屏上滚动播出(工作日内);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价人为2家及以上的,确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或另行通知)或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竞价人为1家的,以挂牌方式出让。申请人可自行或 (略) 管理局联系去现场踏勘,了解地块基本情况。在展示期内,意向竞价人须调查了解项目的实际状况,竞价人一旦报名参与竞价,即表明对项目现状的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法按程序集体确定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不成交。本次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公开出让由意向竞价人多少确定出让方式:意向竞价人只有1人的,确定为挂牌出让,竞价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出让报价单;意向竞价人在2人(含2人)以上的确定为拍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均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且报价单或现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出让底价的成交。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巫溪建筑垃圾弃渣场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弃渣场所需行政审批手续、备案、投资建设、购买设施设备及经营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需出让方名义缴纳的以出让方名义缴纳)。
(五)签订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特许经营权的定金,竞得人需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特许经营权转让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六)本次出让特许经营权的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尚未建设,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建筑垃圾弃渣场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自行投资建设建筑垃圾弃渣场(含配套的水土保持及复垦),自行购买建筑垃圾弃渣场所需设施、设备等;(2)转让特许经营权30年,其中包含建设期1年,经营期29年,竞得特许经营权后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必须在60天内动工建设,1年内投入运营使用,建筑垃圾弃渣场建设审定投资金额不低于2亿元;(3)建筑垃圾弃渣场在建设和经营中不能有滑坡体、堰塞湖等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发生;(4)建筑垃圾弃渣场所有设施、设备应在出让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按正常经营的现状无偿移交给出让方。
(七)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弃渣场尚未建设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受让后其经营项目的合规性,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经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标的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八)违约责任: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不按期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义务的,出让方有权取消竞得资格,定金不予退还。
不可预见情形: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的,出让人可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按经营现状收回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并给予使用权人折旧补偿。
(九)竞价申请及资格审查
1.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10时00分前持相应资料(详见竞价须知)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其他竞价资料。
2.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禁止参与竞价主体名单和竞价文件要求,审查竞价人递交的资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在2023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16:00)前确认其竞价资格。
(十)保证金账户
本次受让保证金*元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必须从竞价人的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时须注明: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及竞价编号,保证金应于2023年10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前到账,请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 名 |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户行账号 | 重庆农村 (略) 巫溪支行** |
中国 (略) 重庆巫溪马镇坝支行 ** |
(十一)本次巫溪县建筑垃圾弃渣场特许经营权挂牌活动定于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在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管理局
联 系 人:姚大巍 联系电话:(023)*
地址: (略) 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158号
组织实施机构: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冉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 (023)*
地址: (略) 巫溪县马镇坝春申大道200号三楼
(略) 管理局 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