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剩余砂石资源出字[2024] 1号
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剩余砂石资源出让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11日17时00分。本次公开出让的剩余砂石资源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0时00分。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期 (略) 公共 (略) (巫溪县):网址(http://**。)查阅、下载。竞买申请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到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和其他竞买资料。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00号三楼,联系人:冉老师,联系电话:02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理位置 | 矿种 | 排危范围 拐点坐标 | 资源储量(万吨) | 施工 期限(天) | 出让收益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隐患整治动用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 | 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详见《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隐患整治动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价值评估报告》(渝国能评价字(2024)第021号) | 18.30 | 60 | 191.05 | 20 |
一、出让人: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23-*。
二、保证金户名: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重庆农村 (略) 巫溪支行
账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17时00分。如成功竞得,已缴纳的保证金可抵作剩余砂石资源出让收益,由竞得人委托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支付至巫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如未竞得,可在成交日之后1个工作日内在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三、剩余砂石资源出让收益缴纳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四、剩余砂石资源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注 (略) 巫溪县的企业;
(二)竞买申请人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竞买:
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已被列入自然资源部联合惩戒备忘录、 (略) 信用惩戒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企业;
通过“中国执行 (略) ”查询,已被纳入强制执行名单的企业。
五、风险提示:
(一)剩余砂石资源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包括竞买须知所表述的有关资源情况(质量、储量等)与实际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等风险。竞买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剩余砂石资源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二)项目红线内的用地、用水、用电、环保、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同项目业主协商办理;因现 (略) 属“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业主自筹资金修建 (略) ,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与矿山业主协商解决。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剩余砂石资源存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建设工程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政策等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其他重要提示及要求:
1.该标的施工周期:拍卖成交次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
2.除隐患整治项目自用部分砂石外,剩余砂石资源受让方应及时外运至委托加工场地堆放或加工,不能影响项目工程建设。
3.受让方在工程现场接收以及运输砂石时,应遵守作业安全规则,服从转让方、施工单位的指挥。
4.受让方需自行组织标的的装卸、运输、保管、加工等工作,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加工等费用)及在接收、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5.本次公开交易的砂石量及具体数据根据《巫溪县城厢镇新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隐患整治动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价值评估报告》(渝国能评价字(2024)第021号)进行参考,深部地质情况可能存在变化,可能存在投资风险。标的实际数量以最终移交为准,且不以数量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
6.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他连带责任。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巫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需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佣金以及向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付先期垫付的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费和价值评估报告编制费。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