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治理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验收工作,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治理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略) 阳东 (略)
建设地点: (略) 阳东区北惯镇 G15 沈海高速西 100 米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内
联系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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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重大变动,防治污染的设施完备,治理措施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满足主体工程环境保护的需要,《验收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后续要求
1、定期对设备进行养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沼气或冷凝水的管道及阀门的防漏检测工作。
3、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做好固体废物台帐和档案工作。
4、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做好自行监测工作。
5、国家、省对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按新的执行。
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3年6月5日-2023年7月3日),相关文件见以下附件:
(终稿)阳东区船尾石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治理利用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