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20万吨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20万吨混凝土预制构件及1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惠水县山河永清 (略)
建设地点: (略) 黔南州惠水县濛江街道办事处山河村
建设内容:“1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已于2021年9月完成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年产120万吨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的相关工程内容进行验收。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有开采区、堆料场及加工区、办公室、材料库房、配电室、控制室、危废暂存间、混凝土搅拌站和实验室等,配套有临时排土场、皮带运输系统、水泥、粉煤灰筒仓、骨料仓、排水系统和道路等,公用工程有进场道路、给水等以及相应的环保工程。“1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验收期间,已对开采区、堆料场及加工区、办公室、材料库房、配电室、控制室、危废暂存间、排土场、建筑石料生产相关皮带运输系统、排水系统和道路、公用工程及与“1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有关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年产120万吨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项目”是对新建的混凝土搅拌站(2台搅拌主机)、实验室、相关的皮带运输系统、水泥、粉煤灰筒仓(水泥、粉煤灰筒仓各4个)、骨料仓(4个)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公示期间:自2023年11月13日起(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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