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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SZB-2024-*),招标人为北京信元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
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服务项目。
1.1.1 招标内容
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
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维护、配套维护、登高作业及应急发电等服务内容等。
评估产品品类:维护外包服务。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维护外包服务。将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信元电信维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2024 版)》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
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
果。
1.1.2 项目性质:服务。
1.1.3 招标规模:项目预估总金额为 8,* 元(不含税,限价折扣后金额)。
1.1.4 实施地点: (略) 。
1.1.5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1.6★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订单具体要求。
1.1.7 项目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8★项目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二十四个月。
1.1.9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2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 AB 两组,共计 12 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
为 1 名,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其中,A 组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最多为 1
个,B 组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最多为 1 个。
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组别 标段
实施区域
长安街以南西二环至京
开高速以西五环内,行
设备及配套维护
登高作业及应急发电 合计(元/不
数量
预估费用
数量 预估费用
含税)
标段 1
5573
1,*
24
* 1,*
政区为西城,海淀,丰
台
中轴线以西+ (略) 以
标段 2
北+西五环以东+闵庄
5514
1,*
16
* 1,*
路、 (略) 以南
标段 3
京藏高速以西+闵庄
路、 (略) 以北
中轴线至八达岭高速以
东+天安门至建国门桥
4724
*
28
*
*
标段 4
3633
*
4
*
*
A 组
至东直门桥至机场高速
以西+清河以南
建国门桥以东+长安街
至通州交界以北+姚家
标段 5
2413
*
1
358.49
*
园路以南+通州交界以
西
东三环以东+ (略)
以北+望和桥至四元桥
标段 6
(略) 以南、机场高
2711
*
1
358.49
*
速以南、顺义交界以南
+机场二高速以西
标段 7
通州
2203
*
14
*
*
标段 8
昌平、延庆
3175
*
46
*
*
B 组
东城区(长安街以南)
标段 9
+朝阳区( (略)
2304
*
15
*
*
以南)+亦庄
标段 10 房山、门头沟
2308
*
12
*
*
顺义、怀柔、平谷、密
标段 11
1849
*
23
*
*
云
标段 12 大兴(不含亦庄)
1632
*
2
716.98
*
总计
* 8,*
186
* 8,*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 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条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
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
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http://**.cn/)的信息截图。
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综合维护类项目(至少 (略)
设备维护、通讯机房设备维护、传输设备及光缆维护)业绩合同,累计、合同累计金额不少
于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三类子业务至少各提供一个业绩。
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
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
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
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
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
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
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
认可。
注 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
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
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 3:若一份证明材料中涵盖多种专业,投标人须对各专业金额进行说明,否则该业绩
无效。
2.1.5 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2)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A 组
与 B 组人员不得复用;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 C 证)至少
1 人,A 组与 B 组人员不得复用;
(4)须具备与实际项目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项目实施人员,需提供登高证、电
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维护实施人员每类至少 10 人,本标段内专业项目实施人员可
复用(举例:若 A 同时持有登高证、电工证,则登高类、电工类各计 1 次),须提供人员
清单。A 组与 B 组专业项目实施人员不得复用;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1)-(5)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
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
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 (略) 站链
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
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
2.1.6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
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9)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0)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
决的。
(22)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
发布通报 3 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 (略) 中标后不签署合同
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24)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25)其他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信元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
定(2024 版)的通知》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
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
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
购处理措施。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9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申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其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如需纸质
版文件, (略) 西城 (略)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领取。
4.2.1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
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城 (略)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第三会议
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信元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百子湾西里 401 号 地址: (略) 西城 (略) 66 号建威
中国电信 6 层 大厦 1512 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人:常东旭、张峰
电话:010-*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hangdongxu.*@*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7.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angdongxu.*@*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9 月 20 日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组别 | 标段 | 实施区域 | 设备及配套维护 | 登高作业及应急发电 | 合计(元/不含税) | ||
数量 | 预估费用 | 数量 | 预估费用 | ||||
A组 | 标段1 | 长安街以南西二环至京开高速以西五环内,行政区为西城,海淀,丰台 | 5573 | 1,* | 24 | * | 1,* |
标段2 | 中轴线以西+ (略) 以北+西五环以东+ (略) 、 (略) 以南 | 5514 | 1,* | 16 | * | 1,* | |
标段3 | 京藏高速以西+ (略) 、 (略) 以北 | 4724 | * | 28 | * | * | |
标段4 | 中轴线至八达岭高速以东+天安门至建国门桥至东直门桥至机场高速以西+清河以南 | 3633 | * | 4 | * | * | |
标段5 | 建国门桥以东+长安街至通州交界以北+ (略) 以南+通州交界以西 | 2413 | * | 1 | 358.49 | * | |
标段6 | 东三环以东+ (略) 以北+望和桥至四元 (略) 以南、机场高速以南、顺义交界以南+机场二高速以西 | 2711 | * | 1 | 358.49 | * | |
标段7 | 通州 | 2203 | * | 14 | * | * | |
B组 | 标段8 | 昌平、延庆 | 3175 | * | 46 | * | * |
标段9 | 东城区(长安街以南)+朝阳区( (略) 以南)+亦庄 | 2304 | * | 15 | * | * | |
标段10 | 房山、门头沟 | 2308 | * | 12 | * | * | |
标段11 | 顺义、怀柔、平谷、密云 | 1849 | * | 23 | * | * | |
标段12 | 大兴(不含亦庄) | 1632 | * | 2 | 716.98 | * | |
总计 | * | 8,* | 186 | * | 8,* |
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JSZB-2024-*),招标人为北京信元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
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服务项目。
1.1.1 招标内容
北京信元 (略) 2024 年 10-12 月综合维护现场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
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维护、配套维护、登高作业及应急发电等服务内容等。
评估产品品类:维护外包服务。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为:维护外包服务。将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信元电信维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2024 版)》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
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
果。
1.1.2 项目性质:服务。
1.1.3 招标规模:项目预估总金额为 8,* 元(不含税,限价折扣后金额)。
1.1.4 实施地点: (略) 。
1.1.5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1.6★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订单具体要求。
1.1.7 项目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8★项目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二十四个月。
1.1.9 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2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 AB 两组,共计 12 个标段,每标段中标人数量
为 1 名,投标人可任意选择标段投标,其中,A 组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最多为 1
个,B 组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最多为 1 个。
本项目标段划分如下:
组别 标段
实施区域
长安街以南西二环至京
开高速以西五环内,行
设备及配套维护
登高作业及应急发电 合计(元/不
数量
预估费用
数量 预估费用
含税)
标段 1
5573
1,*
24
* 1,*
政区为西城,海淀,丰
台
中轴线以西+ (略) 以
标段 2
北+西五环以东+闵庄
5514
1,*
16
* 1,*
路、 (略) 以南
标段 3
京藏高速以西+闵庄
路、 (略) 以北
中轴线至八达岭高速以
东+天安门至建国门桥
4724
*
28
*
*
标段 4
3633
*
4
*
*
A 组
至东直门桥至机场高速
以西+清河以南
建国门桥以东+长安街
至通州交界以北+姚家
标段 5
2413
*
1
358.49
*
园路以南+通州交界以
西
东三环以东+ (略)
以北+望和桥至四元桥
标段 6
(略) 以南、机场高
2711
*
1
358.49
*
速以南、顺义交界以南
+机场二高速以西
标段 7
通州
2203
*
14
*
*
标段 8
昌平、延庆
3175
*
46
*
*
B 组
东城区(长安街以南)
标段 9
+朝阳区( (略)
2304
*
15
*
*
以南)+亦庄
标段 10 房山、门头沟
2308
*
12
*
*
顺义、怀柔、平谷、密
标段 11
1849
*
23
*
*
云
标段 12 大兴(不含亦庄)
1632
*
2
716.98
*
总计
* 8,*
186
* 8,*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报价折扣最高限价 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
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格条件适用于所有标段。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
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
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
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http://**.cn/)的信息截图。
注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2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 资质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投标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综合维护类项目(至少 (略)
设备维护、通讯机房设备维护、传输设备及光缆维护)业绩合同,累计、合同累计金额不少
于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三类子业务至少各提供一个业绩。
注 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
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
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
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
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
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
定案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
认可。
注 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
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
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 3:若一份证明材料中涵盖多种专业,投标人须对各专业金额进行说明,否则该业绩
无效。
2.1.5 人员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 A 证);
(2)项目负责人 1 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 B 证),A 组
与 B 组人员不得复用;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 C 证)至少
1 人,A 组与 B 组人员不得复用;
(4)须具备与实际项目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项目实施人员,需提供登高证、电
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维护实施人员每类至少 10 人,本标段内专业项目实施人员可
复用(举例:若 A 同时持有登高证、电工证,则登高类、电工类各计 1 次),须提供人员
清单。A 组与 B 组专业项目实施人员不得复用;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1)-(5)人员的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 6 个月内任
意连续 3 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
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 (略) 站链
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
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
2.1.6 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
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9)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0)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
决的。
(22)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
发布通报 3 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 (略) 中标后不签署合同
的或签署合同后因投标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24)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25)其他按照《关于印发北京信元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
定(2024 版)的通知》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
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
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
购处理措施。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9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9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申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其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如需纸质
版文件, (略) 西城 (略)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领取。
4.2.1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纸
质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西城 (略) 66 号建威大厦 1512 室第三会议
室。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不适用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接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 (略) (http://**)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信元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百子湾西里 401 号 地址: (略) 西城 (略) 66 号建威
中国电信 6 层 大厦 1512 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人:常东旭、张峰
电话:010-*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changdongxu.*@*hinaccs.cn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7.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angdongxu.*@*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