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环保炭、生物质颗粒燃料、竹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保炭生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环保炭、生物质颗粒燃料、竹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保炭生产)
项目地点:兴安县华江瑶族乡锐炜村委落林洞自然村二渡河
建设单位:兴安县恒祥生 (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m2,将原有养殖场厂房拆除、三级沉淀池回填,新建设生产用房,建筑总面积8000m2,主要建设钢结构厂房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原计划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竹炭1500t/a、生物质颗粒燃料4000t/a、竹条6000t/a;一期工程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机制竹炭600t/a。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01月14日
联系人: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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