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略)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佛冈县龙凤 (略) 建设工程—龙凤大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清环佛冈审[2022]1号 | 2022-01-11 | 佛冈县代 (略)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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