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北车辆段轮轴车间3号库烟尘净化设备搬迁及安装整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成都北车辆段轮轴车间3号库烟尘净化设备搬迁及安装整治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请有意参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与我段联系。特此公告。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采购明细表(见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报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单位具有设备管道安装(维修)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在 (略) “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 (略) 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 (略) 局或中 (略) (略) 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不得存在仍存续 (略) 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 (略) 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6.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截图)。
7.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 (略) (http://**.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四、报名相关要求
1.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7点00分,报名资料递交方式为2025年1月8日17点00分 (略) 的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成都北车辆段公开邮箱(邮箱地址:*@*q.com,以联系人收到报名表为准,报名表见附件1)。不接受电话报名。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1月9日上午10:00在成都北车辆段轮轴车间进行公开踏勘,不接受单独勘查。
3.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收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收件地点为: (略) (略) 泰兴镇成都北车辆段生产调度中心1418室,收件人:贺运(略)。(快递仅接受顺丰(不得到付),快递外包装须整洁且标明“项目名称、标段、报价人全称、联系方式”)。
4.报价文件含正本、副本各一份及报价单(见附件3)一份。技术审查资料和报价单分开密封。报价文件封页须分别准确无误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参选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以快递运单详情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违规签收的除外)。
6.报价文件应包含的内容:
6.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注明授权期限、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2加盖鲜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3加盖鲜章的企业纳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
6.4由招标人加盖鲜章的报名项目的现场勘查证明。
6.5对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的响应。
6.6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6.7承揽廉政承诺书。
五、竞争性谈判评审时间及联系方式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
2.竞争性谈判地点: (略) (略) 泰兴镇成都北车辆段材料科二楼多功能室。联系人:贺运,手机:(略),路电:028-(略)。
3.本项目谈判采用非接触式,报价人无需现场参与(采用电子邮件答疑澄清、报价)。如需答疑澄清,《澄清通知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供应商邮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回复。资格评审结束后,资格评审结果将电话通知供应商,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报价方式采用邮箱报价方式(邮箱地址:*@*q.com),格式参照附件资料。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及报价设备正常。
六、竞争性谈判采购资料的澄清
1.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期间,评审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企业对其报价中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的内容、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企业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澄清文件将作为报价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3.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投标企业有可能因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而被终止投标资格。
七、报价
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报价为包干价,费用组成包括13%税率的增值税、人工、材料、机械、运输等相关费用。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报价单。
2.若报价严重偏离维保成本,厂家需要做出澄清并提供价格组成,若不能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答复评审委员会的,此次报价视为无效。
八、其他
1.采购结 (略) 进行公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公示审查无法通过,则本次采购结果作废。
2.本公告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北车辆段评审委员会所有。
3.若发现本次询价有任何形式的不公正的情况时,可向成都北车辆段纪委举报,举报电话:路电061-(略),市电028-(略)。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