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968号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审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琼海关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公厕项目工程的请示》(琼旅文〔2023〕25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琼海关旧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龙华区钟楼公厕建设项目。
一、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完善文物影响评估。补充文物保护规划和相关规划对该区域的管理控制要求。补充自琼海关旧址和海口钟楼望向拟建项目的视线分析,客观评估其对文物本体及其景观环境的影响。
(二)优化设计方案,细化保护措施。建议选址适当远离河岸,进一步优化拟建项目布局、建筑立面形态、色彩、门窗样式,并增加绿化遮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振动监测,落实文物影响评估中的各项减缓措施,并制定相关防护和应急预案。
(三)校核方案文本和图纸。总平面图中补充标注拟建项目与琼海关旧址、海口钟楼之间的距离。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