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 传真:0314-* 通讯地址:围场县围场 (略) 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围场县医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庙台沟医养结合中心 | 围场满族蒙古族 (略) | 承德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庙台沟医养结合中心,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4′44.332″,北纬41°56′17.956″。租用围场医养中心(原围场荣 (略) )大楼1-4层),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与围场县烈属荣 (略) 合作建设医养结合中心,设置针灸科、老年病科、肿瘤科、检验科、超声室、心电室、医学影像科、中西医结合科等科室,设置病房32间,病床76张。配套中西药房、收费室、被服室、中医治疗室等科室(本项目不建设食堂,不进行煎药)。 | 1、大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加盖遮蔽、投加除臭剂措施 2、废水 项目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 (略) (略) ,最终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鑫汇污水净化处理中心 3、噪声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4、固废 (略) 楼内设置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底泥和污水处理站产生 (略) 区存储,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 202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