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84.8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84.80万元,占100.00%。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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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新县桃城镇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设备购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90 | 合同名称:大新县民 (略) 项目 合同编号:11N* |
2 | 大新县民政局复印纸采购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0.64 | 合同名称:大新县民 (略) 项目 合同编号:11N*1 |
3 | 2023年大新县乡(镇) (略) 维修改造项目合同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76.06 | 合同名称:2023年大新县乡(镇) (略) 维修改造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11N*1 |
4 | 购买大新县桃城镇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设备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4.86 | 合同名称:购买大新县桃城镇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办公设备 合同编号:11N*01 |
5 | 驻村第一书记购买办公设备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100.00%) | 1.34 | 合同名称:驻村第一书记购买办公设备 合同编号:11N*01 |
部门(单位)名称: 大新县民政局
日期:2024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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