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3年8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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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塔拉乡丰盛粮食收购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前环审函[2023]26号 | 2023年8月2日 |
前环审函[2023]26号
关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塔拉乡丰盛粮食收购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塔拉乡丰盛粮食收购站:
你单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塔拉乡丰盛粮食收购站扩建项目审批请示》 (略)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前郭县乌兰塔拉乡西大什门村,厂区东侧紧邻一户村民;南侧隔35m处为两户村民;西侧紧邻一户村民; (略) 道(S303)24m处为两户村民。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占地面积为9900.38m2(该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新增1座300t/d粮食烘干塔,热风炉1间,新设1台12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拟扩建规模为年烘干玉米4.5万t,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烘干玉米4.65万t/a。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2%。
该项目符合乌兰塔拉乡总体规划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玉米装卸、筛分、提升、输送、烘干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措施,确保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四)该项目生产用热由一台12t/h的生物质热风炉供给,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并通过20m高烟囱排放,确保颗粒物、烟气黑度、SO2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标准限值;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项目生活取暖采用电取暖。
(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东、南、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六)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炉灰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筛选废弃粮食及杂质收集后外售。
(七)生物质燃料及灰渣储存间为密闭式房屋,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做硬化处理。
(八)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我局进行备案。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3年8月2日
抄送: (略) (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乌兰塔拉乡丰盛粮食收购站 | |
印发机关: (略) 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 2023年8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