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略) 食堂提供蔬菜、水果、肉类、冻品、干调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服务。
二、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2.1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食堂所需食材足额足量、优质优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供应商品及食材。
2、不满足合同约定验收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直接拒收,供应商需无条件按时更换,保证食堂正常供给,拒收货物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在与供应商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不履行合同行为,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其当月供货资格,并不支付相关货款;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损失程度扣留其履约保证金。
2.2食材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货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2.蔬菜水果和鲜货、肉类必须保证新鲜,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蔬菜水果需提供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鲜货、肉类需带有卫生部门检疫检验合格报告。如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
3.冻品、干调、粮油等必须选购正规生产厂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有肉类、冷冻食品保证可溯源。
4.预包装食品必须有合格证,货物包装要保持完整清洁(无损、无污),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或三无商品。
5.全部供应货品应满足防疫要求。
2.3服务承诺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或发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采购人可以拒收;供应商半年内发生3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食品质量、食材采购价格及售后服务要求情况时,采购人将视情况对其进行书面通知、要求其按规定时限重新供货、议价或发终止合同函。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每周提出的采购需求时间、地点、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同时提供食材目录清单,列明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信息,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供货、影响到采购人食堂的正常运转。
3、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应承诺价格持续稳定。遇有极特殊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食材价格波动较大,当月总报价 (略) 场正常价格5%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限价,如发现供应商借此哄抬物价,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警告或终止供货合同。
4、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必须无条件上门退换货,食材由供应商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6、每月月底,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报销制度要求的发票、与采购人核对无误的食材供货清单,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发票和供货清单,造成付款延迟等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鲜活、鲜货及蔬菜水果一般每周2至3次,按采购人需求采购供应。干杂、调料、粮油、低值易储存商品可根据供应商库存数量集中少次供应。
2.4包装、运输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保证包装完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供应商应将其所供应货品送至指定地点,运送过程中的装车、倒运、卸车、短途人工搬运等整个食材运输过程由供应商负责,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车内外干净、整洁;配送人员有健康证;车辆运营应依法合规,供货期间发生违法违规等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由此产生送货时间延误、货品不新鲜等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验收要求
每次供货商供货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事宜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填写货品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采购人代表留存,第二联交由采购人财务作为入账凭证,第三联交供应商作为月底结算、核对货品数量凭证。
四、其他要求
遇到紧急情况,供应商要满足*方当天通知送货当天及时送货的要求。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机关食堂2024年度食堂食材支出预算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