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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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兴和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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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兴 (略) 玄武岩废石综合利用项目 | 内蒙 (略) 兴和县赛乌素镇李茂村 | 兴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新建玄武岩废石加工厂5000平方米,生产线一套及相关附属设施,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吨玄武岩纤维厂所需废石原料。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8%。 |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圆锥车间废气、废料筛车间废气、头筛车间废气、整形车间废气、尾筛车间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初破碎车间、圆锥车间、废料筛车间、头筛车间、整形车间封闭车间;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 声环境防治措施:通过封闭隔声,设备布置在室内,选择低噪音设备,安装减振支座等。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泥粉、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废料、除尘灰收集后回填采坑;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拉运至李茂村环卫指定点。 水环境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建设1座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矿区、加工厂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面积为5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做好地面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角的防渗系数≤10-10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