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普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8074 项目名称:普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 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应为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还应包括自动生成的PDF文件),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02月09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7日 10时3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20 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普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方式: 普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北京北路5号泰华商住苑 联系方式: 付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 |
普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普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18074
项目名称:普兰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3 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如涉及);
2.4 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如涉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应为网站截图,“信用中国”网站还应包括自动生成的PDF文件),在以上三大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23时59分 至 2024年02月09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7日 10时30分
地点: 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20 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2、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处,应当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和电子人名章进行盖章或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盖章和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盖章、签字(盖章),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涉及到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盖章),扫描后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未按要求盖章和签字(盖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 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 (略) 西藏分公司、大家 (略) 开具的保单保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 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进行咨询。
7、本项目各项公告均在以上媒介发布。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 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 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普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方式: 普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泓耀 (略)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北京北路5号泰华商住苑
联系方式: 付先生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