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相关单位委托,本公司(资产处置方)将于2024年9月4日12时(延时除外) (略) (网址:http://**)进行竞价活动,标的物即日起至拍卖会开始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介绍: (略) 第十七中学食堂两 年租赁权,使用面积:1250㎡ ,可容纳702人就餐及新QG1271轻型厢式货车一辆。
二、 竞拍人资格条件
(一)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 竞拍人 (略) 进行实名登记注册账号,并按中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未能及时交纳或未及时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权。
(三) 若实际竞 (略) 账号的,可委托有中拍账号的代理人参拍,竞拍成功后, (略) 可根据参拍账户持有人的意愿,将标的直接过户至其指定机构或个人名下。
(四)竞拍者还须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拍者若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竞拍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管理)》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竞拍者若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其中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需提供受托人在本单位缴纳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提供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
(7)提供竞拍时间开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声明函;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万元整),现金 。
(五)投标人供餐标准:
1. 现拟定基本餐费每天 13.5 元:早餐、午餐、晚餐,每日三餐主食不少于380克、牛羊肉不少于50 克、鸡鸭鱼肉不少于120克(三者缺一不可),其他食材必须绿色健康,食谱搭配必须营养健康,早餐需提供牛奶或鸡蛋,午餐和晚餐每餐成品菜不少于 300 克,必须保证师生吃饱。
2. 除基本餐外提供个性化供餐服务,每日三餐不超30元(含),品类不限。
三、咨询的时间与地点: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3日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工作时间由我司工作人员带领到标的所在地进行展示(凯迪 电话:*)。展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
四、竞价方式:“一年的含税起拍价为*.4元”,在拍卖结束前三分钟内出价,拍卖结束时间会在出价时间的基础上延长三分钟,三分钟内的每次出价都会被触发延时(具体以标的物详情页的倒计时为准)。最终出价高者即为竞价成功。
五、关于费用:本次标的物竞价,资产处置方按标的成年限总和向买受人收取租赁年限总和2.5%的服务佣金。 (略) 根据拍卖成交金额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以竞价页面提示为准。此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价款支付:买受人务必于拍下后24小时内联系资产处置方(凯迪 *),并按其提示支付佣金、竞拍款及变更杂费。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标的交付:买受人应在支付完第六条全部应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拍卖专员(凯迪 *)的指引办理标的转让手续并按要求提供办理所需材料。若因买受人未按时付款、未按时按要求提供材料,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买家自行承担,买家缴纳的所有费用均不予退还。
八、竞买拍人竞拍成功后须按系统提示支付软件使用费,未按时支付将影响后续参拍。
九、拍卖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
(一)保证金缴纳模式:竞买拍人应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将保证金转入 (略) 喀什分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行: (略) (略) (略) 支行,账号:*,户名: (略) 喀什分公司), (略) 喀什分公司将对前述保证金进行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未能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的被冻结保证金将由我司转回原汇款账户;竞得标的的竞拍人须在拍卖成交7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及拍卖佣金缴入前述指定账户。
(二)若竞拍人出现下列其中情况之一的, (略) 喀什分公司有权不予退回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
1.竞买拍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拍人未按《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3.竞拍人未按交易条件的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
4.竞拍人出现通过非正 (略) 场的行为;
5.竞拍人逾期支付拍卖佣金和拍卖成交价款的;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为现状竞价,相关图片及描述仅作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2、竞买拍人在竞价前务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一经竞价成交后,概不退换。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委托人交付予买受人。
租赁权使用期间,竞拍人不允许任何方式转租或转借。
确认书签署:自成交日起 7日内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租赁合同签署:自成交之日7日内与委托人联系《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竞买人在竞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资产处置方咨询。
联系人:凯迪 *
(略) 喀什分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