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黎明监狱武警训练馆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1 08: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码:SG0100G23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 (略) 黎明监狱, (略) 财政投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黎明监狱武警训练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香坊区黎明乡红星街黎明监狱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新建武警训练馆一座,总建筑面积986平方米,总使用面积8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活动训练场、技能训练室、库房(储存训练器材)、指挥训练室、模拟对抗室以及配套设施等。
2.4计划工期:2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最高投标限价:*.59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或兼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需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 (略) 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0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2023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不需提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http://**.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11日17时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1日9时30分。
7.3开标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http://**)、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2近3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wenshu.huml”)
10.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查询渠道: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
10.4本项目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 (略) 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 (略) (略) 场; (略) 住建厅《 (略) (略) 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5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 (略) 政府网站http://**: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6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投标人必须承诺企业严格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 (略) 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9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略) 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11.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略) 黎明监狱
地 址: (略) 香坊区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 (略)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451-*
地 址: (略) 道里区招 (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