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F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障房小区人脸识别管理系统维保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改评分项内容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分技术项1-22“供应商对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在保密部门进行涉密备案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3分。注:须提供该人员涉密备案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供应商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为相关人员缴交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变更为“供应商承诺提供1名有在保密部门进行涉密备案的项目组成员服务于本项目,且成交后提供人员涉密备案相关证明材料给采购人核查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承诺增加1名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加1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2、采购文件评分商务项2-7“供应商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证书(含总体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的得1分。注:须提供有效的涉密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变更为“供应商承诺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资质证书(含总体集成、软件开发、运行维护),且成交后提供涉密资质证书原件给采购人核查的得1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湖里 (略) 842号)4楼C区收标窗口,本项目收标窗口及谈判室信息详见磋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湖里 (略) 842号)4楼交易大厅显示屏显示的窗口信息。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 (略) 行政服务中心( (略) 湖里 (略) 842号)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请供应商在评审当日自行携带好具有摄像头、麦克风功 (略) CA参与线上磋商,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 (略) 思 (略) 362号建设大厦3楼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信发展(厦门) (略)
地址: (略) 思明 (略) 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雪钗、庄玲
电话:0592-*
建信发展(厦门) (略)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