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2024年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略) 城东湖、城西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2025-2027年)编制服务项目 | 实施方案的编制框架总体按照水利部大纲和省河长办关于“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有关要求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通过现场踏勘、监测、调查、咨询等方式开展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长效管护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城东湖、城西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以此确定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现状问题清单、管护目标清单、任务与措施清单、湖长巡湖“一张图”、河湖水系图等(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30 | 2025年01月 | 兹有我单位《城东湖、城西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2025-2027年)》编制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略)元,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②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 (略) 采购的。”具体原因如下: 1.项目具有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涉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整编等内容,其中勘察、监测和分析需要较高的专业资质;2.水污染、水生态、水环境、河湖水域岸线等问题分析,涉及面广,需要专业技术力量。因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存在很大影响本次项目采购的目标实现情况。所以我单位该采购服务项目是中小企业无法提供或很难提供的,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有对此次项目采购有疑问,可通过联系人吕陈、联系方式0564-(略)进行质疑。特此说明。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