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略) 机动车查验场项目地块
地理位置: (略) (略) 佛开高速西侧、 (略) 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北纬23.*°。
占地面积:约9233.46m2。
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未来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第五十九条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要对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9月~2024年10月。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通过对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原辅材料的成分及产生的污染物成分,以及各类污染物是否存在污染途径等进行分析,本地块土壤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重金属(铅)。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采样和地下水建井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1月14日,土壤对照点采样时间、地下水建井洗井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地下水采样洗井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柱状样点位,采样深度为8m;地块外设2个土壤对照点;地块内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与土壤监测点合并。本次初步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42个(不含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不含平行样)。
所有土壤样品监测项目包括:pH、硫酸盐、《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的45项基本项目和表2的石油烃(C10-C40),共48项。地块内地下水井3个,监测项目包括pH、浑浊度、硫酸盐、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等11项。
四、初步调查结论
土壤样品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物污染风险筛选值,虽地下水W1~W3浊度、W1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但本地 (略) (略) 政自来水,日后不对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因此,本次初步调查认为本地块可作为A1行政办公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