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略) 建设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 (略) (略) (略) 城西至北界镇供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竣工并向我局提供该工程项目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台账。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 (略)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新尚路60号二楼)投诉。
公示期为三十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保单保函手续。
公示期限: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15日。
联系人:黄 毅联系电话:0668-*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