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酒嘉一级公路*家坝至G312嘉清段连接线(嘉峪关段)工程 | (略) 新城大道以东 | (略) 交通运输局 | 中冶 (略) | 本项 (略) 新城大道以东,新建二级公路,公路起点位于嘉峪关-酒泉交界处,绕避讨赖河管理局用地,上跨北干渠一支渠后沿渠往北,终点在创业大道处顺接G312嘉清段。 | 施工期采取了合理规划作业区域,控制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教育管理:施工废水沉淀回用,设临时围堰挡网、加强对施工机械维修保养,粪便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等:加强运输车辆保养维修,定期洒水、建立施工围挡,运输车辆以及材料堆放进行遮盖密团措施等运营期采取了恢复破坏植被,加强道路绿化养护,雨水散排:及时清理路面垃圾:加强公路路面养护,交通管理、车辆噪声控制管理;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 生活垃圾,植物落叶,统一清扫收集,集中处理。 | / | / |
公示期:2023年7月27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传真),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区环保大楼601室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