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与所投产品一致的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备案;3、产品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国家要求的产品合格资质证明;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资料不全或证件无效者、字迹不清、章印不清者不予受理:a、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b、产品厂家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国家要求的产品合格资质证明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十二、报名地点: (略) (略) 行政四楼药剂设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