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自批前公示(2023)第016号
十堰市长春路、东博路道路工程规划方案公示
(略) 民:
依据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对“ (略) 长春路、东博路道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2018)
4、《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193-2012)
5、《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二、项目概况
本 (略) 长春路、东博路道路工 (略) 张湾区境内。
1.长春路起点为车城路,道路为南北走向,道路与东博路平交,终点为现状云南路。长春路一期起点为车城路,终点在曾家巷处接入东风汽车博物馆内部消防通道;长春路二期起点为曾家巷,终点为云南路。 (略) 支路,道路总长度约1.5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为12米,设计速度为20公里/时,双向两车道。
2.东博路统筹规划、分期实施。一期道路起点为东风汽车博物馆内部消防通道,终点与车城路平面交叉,长约210米,道路宽度25米。二期采用立交桥形式连接南岳路与长春路,路基段宽度为23米,桥梁段宽度为12米,长度约600米。 (略) 支路,设计速度为20公里/时,双向两车道。
3.经济技术指标
设计参数 | 指标 | |||
道路名称 | 长春路(一期) | 长春路(二期) | 东博路(一期) | 东博路(二期) |
道路等级 | 城市支路 | 城市支路 | 城市支路 | 城市支路 |
设计时速 | 20公里/时 | 20公里/时 | 20公里/时 | 20公里/时 |
道路宽度 | 12米=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 | 12米=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 | 25米=3.5米人行道+6米车行道+6米中分带+6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 | 路基段:23米=4米人行道+15米车行道+4米人行道 桥梁段:12米车行道 |
最小平曲线半径 | 20米 | 20米 | \ | 150米 |
最大纵坡 | 6.4% | 7.1% | 2% | 3.5% |
交通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雪亮工程”、 (略) 、室外(道路)消火栓、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置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建设,需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
4.项目实施时统筹考虑道路沿线景观设计。
三、公示地点
1.固定现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一楼电子显示屏(15日)
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公示时间
项目现场:公示期至工程竣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庄工 联系电话:0719-* 1233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工 联系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基础设施规划科
邮 编:*
附件:"道路平面布置总图""道路标准横断面图"(详见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建设项目公示栏和局网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