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24-*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元
项目需求明细表:
包号-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分包预算 (万元) |
1-1 | 高流量氧疗湿化仪 | 4 | 台 | 143 |
1-2 | 无创呼吸机 | 4 | 台 | |
1-3 | 有创呼吸机 | 1 | 台 | |
1-4 | 转运呼吸机 | 1 | 台 | |
2-1 | 中央监护系统 | 1 | 台 | 165 |
2-2 | 转运监护仪 | 1 | 台 | |
3-1 | 可视喉镜 | 1 | 台 | 140 |
3-2 | 支气管镜系统 | 1 | 台 | |
3-3 | 内镜存储柜 | 1 | 台 | |
4-1 | 移动CT(车载CT) | 1 | 台 | 600 |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 2024年07月10日
五、反馈渠道
(一)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写《项目需求公示意见建议反馈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形成PDF扫描件,优先通过 (略) 反馈。反馈时请在 (略) 信息反馈界面输入反馈材料中提出的全部具体意见建议,同步上传PDF扫描件(网页输入意见建议必须与PDF扫描件保持一致)。
(三)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助理(电话无法接通时,请编辑短信息“项目名称及编号、咨询问题”发送至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28-*(服务热线值班电话,工作日8:00-11:50,15:00-17:50有人接听);028-*(联系人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028-*
地址: (略) 成 (略) 1号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蔡干事
办公电话:028-*
移动电话:无
2024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