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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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信丰县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1楼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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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赣州瑞成环保 (略) 信丰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信丰县小江镇小定段 |
建设单位: | 赣州瑞成环保 (略) |
环评机构: | 赣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租用闲置的老圩煤矸石加工厂,占地面积约为9458.2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锅炉房、原料储存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设施。购置给料机、破碎机、滚筒筛、受料斗等生产设备,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约10万吨,生产水泥原料4.3万吨及环保砖原料5.7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原料堆场扬尘、原料装卸粉尘、恶臭废气、锅炉废气、干燥废气、破碎和筛分粉尘。 汽车尾气通过植被绿化和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来减小影响;道路扬尘、装卸粉尘通过设置喷雾除尘设施处理;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并在四周设置密闭设施以及设置配套喷淋抑尘设施,堆场不得露天堆放原料,可以有效减少排放;项目污泥和石膏原料储存区以及干燥车间均会产生恶臭废气,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影响;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技术+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生产环节设置密闭设施,废气经雾化喷淋除尘设施(处理效率80%)与布袋除尘设施处理。 2.地表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反冲洗水以及锅炉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反冲洗水及锅炉排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喷淋降尘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卧式圆盘干燥机、生物质锅炉、螺旋输送机、输送带等设备噪声等,噪声强度约70~9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内噪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屏蔽、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加强周边绿化建设,以控制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建成后,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中金属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炉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 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中的建筑固废中金属废物统一收 (略) ;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通过统一收集后用于生产环保砖原料出售;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炉灰通过统一收集后出售农户用于旱地施肥。危险废物中的废抹布、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通过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