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略) 数据和 (略) 和我中心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9日公开出让 三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3日9时30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4-20 | 地块位置 | (略) 平门大街南侧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47平方米(折合17.89亩) | 出让年限 | 50年 | ||||
成交价(万元) | 729.93 | 受让单位 | (略) 桥 (略) | ||||
宗地编号 | 2024-21 | 地块位置 | (略) 平门大街南侧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7407.52平方米(折合11.11亩) | 出让年限 | 50年 | ||||
成交价(万元) | 449.96 | 受让单位 | (略) 桥 (略) | ||||
宗地编号 | 2024-22 | 地块位置 | (略) 平门大街南侧 | 土地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9318.04平方米(折合13.98亩) | 出让年限 | 50年 | ||||
成交价(万元) | 574.37 | 受让单位 | (略) 桥 (略) | ||||
备注 | 2024-20号宗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符合产业类型的说明》,该地块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 (略) (略) 发 (略) 《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情况的函》,该项目宗地拟定投资强度大于#元/亩,亩均税收大于#元。 2024-21号宗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符合产业类型的说明》,该地块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 (略) (略) 发 (略) 《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情况的函》,该项目宗地拟定投资强度大于#元/亩,亩均税收大于#元。 2024-22号宗地: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略) (略) 工业 (略) 《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符合产业类型的说明》,该地块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 (略) (略) 发 (略) 《关于平门大街南侧地块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情况的函》,该项目宗地拟定投资强度大于#元/亩,亩均税收大于#元。 |
二、公示期: (略) 数据和 (略) 在《 (略) 场网》发布的该宗地成交公示期为准。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站前西大街1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313-#
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