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受人民政 (略) 住建局拟定于2023年12月8日(周五 )举行《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员及产生
1.居民代表3名。
2.其他人员代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代表2名、市改革与发展委员会代表1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1人,市财政局代表1人、评估机构代表3名、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经开区、渌口区代表各1名、律师代表1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
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代表、评估机构代表、律师代表通过公开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由其所在行业单位推荐或我局邀请的方式产生。
听证代表的名单将于听证会举行的1个工作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三)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政策、制度,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参与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五)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参加人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五、报名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期限为2023年11月22日上午8:00至12月6日下午17:30止。请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将纸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东办公楼)326室,经确认属实后报名有效。
附件:1.《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稿)
2.会议报名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