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新建小沟排土场项目 | (略) 隆化县苔山镇四道营村 | (略) | 承德 (略) | (略) 新建小沟排土场项 (略) 隆化县苔山镇四道营村,排土场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7°43′33.91″、N41°13′47.38″;排土场挡石坝中心坐标 E117°42′29.30″、 N41°13′59.55″、海拔高 525 米。项目总投资 2820.0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0 万元,占总投 资的 7.09%。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排土场等级为一级,总堆置标高 750m,总堆置高度 225m,设计容量 8749.1 万 m3,服务年限约 5 年。项目工程内容主要为排土工程、挡石坝、截排水设施、排土场底部排渗设施及监测设施等。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土建施工废水和施工场地雨季地表径流最大限度的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生活污水经简易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工程四周设置围挡;道路硬化;不设大型废土石方堆存场,少量土方临时存放苫布遮盖;对于装运含尘物料车辆遮盖,控制物料洒落;洒水湿法抑尘;建筑材料用篷布遮挡;粉状材料不散装运输;文明施工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项目建设阶段固体废物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源化利用,少量无回用价值的合理处置,不排入外环境。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排土场雨污分流,区域降雨通过排水沟排出,排土场雨水蒸发后,通过裂隙下渗损耗,排土场内无积水,污水不排入外环境。下渗产生的渗滤液最终进入下游尾矿库工程设置的收集池内,泵回尾矿库库区后,通过回水管回用选厂。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排土场 (略) 洒水降尘、合理安排生产。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车辆管理;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并加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等。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排土场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依托尾矿库工程建设的 1 座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承德 (略) 转运、最终由河北 (略) 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行政审批局环保分局窗口 邮编: * |